检务公开面对面解开市民心中惑
本报讯 (记者 郑瀚) 昨天上午,乐清市召开“检媒”互动新闻发布会,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孔强通报了近年来该院依靠群众举报惩防职务犯罪、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全面从严治检等方面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市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各类职务犯罪76件91人,其中大案69人,50万元以上受贿案15人,副科级以上要案13人;针对“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先后共审查减刑390人次,不同意呈报25人次,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呈报73人次,不同意呈报4人。
与会的媒体记者向该院新闻发言人进行了现场提问。
“一些工作开展指标考核前,相关部门的人都不管;开始考核后,力度就上来了。请问没有上级指标考核下达就无动于衷,是否存在渎职?”随后的“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一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疑问。
对此,检察院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渎职犯罪的基本界定:“检察机关管辖的渎职罪,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相应的犯罪后果,与老百姓口中的工作不到位、行政不作为存在较大区别。”
一番讲解,令大家对渎职犯罪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活动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实地察看了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检·爱工作室、举报中心等,详细了解检察院的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平时感觉检察院比较‘神秘’,我们对检察院的具体业务办理和工作情况不清楚,通过这次活动,与检察院零距离接触,大家都长了知识。”市人大代表们对此大为点赞。
据介绍,本次活动是市检察院“举报宣传周”系列活动的一项内容。“我们将不断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四位一体’举报体系,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同时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利。”方孔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