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地均GDP达35541元平方米
本报讯(记者 孔丽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将于9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就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屠俊勇。
近年来为突破土地资源 “瓶颈”,我市以推进“空间换地”、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为突破口,撬动土地“存量”,全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战略。到2013年末,我市建设用地地均GDP为每平方米355.41元。
近期我市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本轮规划至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18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土地控制在4977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耗地量降至23.2平方米。
同时,我市还着重从实施“改造挖地”、向空间要地、“退二进三”节地、鼓励农房流转控地等方面挖掘存量土地利用潜力,切实提高用地效率。
上两年,我市国土部门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增加企业容积率,成功为110宗工业用地增加建筑面积39.97万平方米。
此外,我市发挥背山靠水优势,积极探索山坡地利用和围填海利用工程,缓解中小企业用地困难。2010年以来,全市实施垦造耕地项目88个项目,新增耕地12062亩,其中低丘缓坡造地5861亩,滩涂围垦造地6201亩。虹桥、柳市、清江等5个镇,利用非耕地1800亩,建成虹桥溪西等5个低丘缓坡工业小区,引进企业150家,创工业产值132亿元。
至上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40.185万亩,基本农田保有量36.4512万亩。
此外,我市还逐步建立了乐清特色的农房产权流转模式,在设定的条件下允许农房在本市范围内的农户之间流转,有效促进土地、资本、人力资源等要素自由流动,激发了乐清农村经济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