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改征求意见会收到实效
8月5日下午3时40分许,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自治区旅游局组织召开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改意见座谈会,就贯彻实施《旅游法》,对《条例》修改征求业界人士意见。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王大海、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王松平、拉萨市旅游局、市人大财经委代表以及旅游行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结合我区区情从旅游业行业规范、旅游景区、旅行社及旅行车辆管理、导游、游客和旅游文化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与会人员还对《条例》修改意见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从奖励机制、联络机制、扶持机制和协调机制等方面对优秀旅游企业进行扶持的建议。旅行社协会则建议《条例》要注重执行力,让旅游行业科学有序发展。星级酒店、车船协会、购物商品协会、导游代表及《文成公主》实景剧代表纷纷发言阐述了自己对《条例》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王大海强调:西藏旅游业正在快速发展,游客也在逐年增加,对于旅游行业的规范和整治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竭尽全力,密切配合,联合行动。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王松平认为,通过征求业界各方对《条例》修改意见,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条例》,在后续的颁布实施中能够更好地规范旅游行业,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