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管护公示
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管护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落界调整成果的批复》(桂林发〔2020〕6号)文件精神,我县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面积由原来的207.34万亩,经落界确权、调整验收后面积为207.41万亩。按照上级公益林管理工作要求,现将各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及国有单位核查验收后拟定管护合同的合格公益林范围、面积(详见附图、附表)进行公示。
因各林权单位公益林管护区域已改变,2013年—2019年县自然资源局与各林权单位签订的《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管护合同》停止执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和大新县自然资源局重新签订《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管护合同》。
2020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按新的面积、标准兑付。林权单位明确各自公益林界线、范围,做好管护。不签订《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管护合同》的林权单位不予兑付补偿资金,按规定不能擅自改变林地现状。
本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的公益林范围和面积如有不同意见,请于 8 月 26 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反映。联系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富康路96号,电话:0771--3627299。
***:公益林统计表及公益林分布图
大新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9日
文件:
公益林统计表及公益林分布图.pdf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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