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加强督查转办推动创城工作落实到位
“根据兴东街道反馈,7月3日建议督查转办的整改问题,请问城区教育局是否已经认领并在整改时限内整改到位?”“根据城区创城督查问责组立行立改的整改要求,城区教育局已经认领并于7月5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立即发督查问责组邮箱。”近期,兴宁区纪委监委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城区各级各部门创城整改提升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督实查,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兴宁区通过建立督查体系、规范督办管理、分类问题指导、明确工作要求等多项举措确保创城实效。制定了《兴宁区创建文明城市整改提升督查问责组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对象和督查重点,实行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实地检查、暗访抽查、询问了解、查看台账等形式开展督查。督查问责组下设三个督查组、一个问责组和一个材料组,人员由兴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府督查考评办组成,形成多方联动的督查格局,协同解决问题,凝聚创城合力。按照分工深入辖区内的小区、市场、学校、医院、道路和工地等开展实地督查,每日按时汇总并形成督查情况通报,第一时间发至各责任单位。截至7月8日,督查组累计派出53组(次),165人(次),累计对辖区186个单位、市场、道路、工地等开展督查,发现问题201项,发出督查情况通报14份、督办函4份,确保督查工作的各项任务层层落实,任务明确。
在规范督查台账管理方面,对督查发现问题、交办整改时限、整改前后对比照反馈结果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详细记录在案。同时还规范时限要求,对整改时限为立行立改的,要求督查通报下发后当日反馈整改情况;对注明整改时限的问题,采取电话催办的形式要求在时限内反馈整改结果。此外,还实行分类转办问题,对需要转相关职能部门的小区(工地)、学校、超市和医院等存在问题,及时对接城区住建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有关责任单位协调整改意见,对督查问责工作中发现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多方式多渠道多层面形成合力共同解决。
在创建文明城市中,兴宁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将纪律作风挺在前面,督促党员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截至7月8日,收到各有关单位已完成整改反馈问题131项,整改进行中5项,转相关职能部门55项,整改时限内问题反馈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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