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市党的建设,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实践中来,中共南宁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就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1、全面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眼于推动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分析了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了党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体现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的丰富成果,体现了全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共同意志,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区党的建设作出了部署,强调要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把我区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认清当前我市党的建设的基本形势,增强抓好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我市各级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理论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开创了人才工作新局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总体来说,我市党的建设状况和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同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是相适应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一些领导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够,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和原则性不强;一些单位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健全;有的基层党组织班子软弱涣散,不能发挥作用;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抓工作落实意识不强;有些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贪图安逸、追求享乐,个别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堕落,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当前,南宁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推进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时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勇于变革,永不停滞,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推动我市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
3、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我市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和十七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南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着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全市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4、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市党员干部。全市党员、干部要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总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在全市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不断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坚持理论学习“一年一个主题”,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认真执行学习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以中心组的学习带动全市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坚持以党校、行政学院为主阵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的任务,切实抓好县处级党政干部的理论培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五年内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三个月的规定。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内名校进行综合素质培训。加强理论宣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宣讲,促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加强理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壮大签约理论专家队伍和社科理论特约研究员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推出理论新成果。
5、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全市党员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践行宗旨,党委领导班子每届任期内至少开展一次以理想信念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情、党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党内广泛开展道德评议活动,推广党员公开承诺、阳光服务等做法。大力弘扬“能帮就帮”的南宁精神,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眼于激发广大党员的情感共鸣,运用先进典型、感人事例,展现核心价值体系蕴涵的真、善、美,展现核心价值体系的人文关怀和道义力量。健全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规范,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
6、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营造崇尚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学习的浓厚氛围,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区域开放合作知识以及现代化、国际化、市场化建设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学习。坚持学习与思考相结合、与实际运用相结合、与开拓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坚持开展党员、干部读书活动,每年确定两到三本必读书目,继续办好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完善学习制度,建立党员干部读书日制度,推行网络学习等新方式,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加强学习管理,形成党员干部学习的长效机制。完善学习激励机制,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7、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筑牢全市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明辨是非、划清界限,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创新宣传工作机制,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宣传主流意识形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科学处置意识形态问题,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认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认真研究解决我市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进程中各种重大问题;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愿望,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8、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坚持党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制度,认真落实常委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常委会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各级全委会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健全部门党委(党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又要充分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真诚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大团结大联合。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作用。
9、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党务信息发布制度,市、县(区)党委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报告工作,建立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县(区)党委常委会议、乡镇党委会议和党代表质询评议县(区)党委、乡镇党委工作制度。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环境。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作用。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导党员树立主体意识,提高民主素质,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10、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完善党代会的程序和形式,细化和规范党代会议事规则。探索建立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度,健全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制度。落实和完善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加快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和运行机制,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加大党代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等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党代表调研考察、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等具体制度,保证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党代表履职行为。建立党代会代表联络机构,做好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不断深化县(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改进党代会代表和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探索建立组织提名与党员或代表联合提名相结合的提名制度,扩大党员和代表在提名中的参与权。推行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党委委员人选考察公示制。改进候选人介绍内容和方式,探索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制度。坚持和完善差额选举制度,适当扩大党委委员候选人差额选举比例。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制度,开展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严格选举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
11、健全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会议讨论和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建立健全定期召开全委会会议制度,完善全委会、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和决策表决制度,明确和细化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范围,并推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完善全委会、常委会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建立充分反映社情民意的决策机制,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重大决策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意见等制度,在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的基础上,坚持“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制度,完善民主党派信息直通车制度和民主党派向政府谏言绿色通道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民主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
12、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始终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全市党员必须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的意识,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服从中央的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与维护中央权威结合起来,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统一起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监督,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造与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相适应的干部队伍
1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力度,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逐步增加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比例,扩大竞争性选拔职位的范围。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推荐环节的改革,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对在现工作单位任职不满三年的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延伸考察。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酝酿和讨论决定程序。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试行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差额选拔制度。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完善干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坚持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全委会对常委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加大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开展市、县(区)组织工作和县(区)党政正职满意度民意调查,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4、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水平。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选准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教育和督促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顾全大局,维护和增进班子团结。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培养,围绕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注重引导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实践中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能力,在构建和谐南宁的实践中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在建设“平安南宁”、处置突发事件、应对复杂局面的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运用、做好群众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着力抓好县(区)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对县(区)、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重点管理,实行重点配备、重点培养、重点教育、重点监督。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延伸到市直单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十二大工程”,分类分层次到国(境)外、区外学习培训,加强市校合作,整合利用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内容、方式和手段,加强对学风建设和培训效果的考核,提高培训质量。
15、加大培养选拔力度,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制定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完善后备干部管理措施。抓好党政正职后备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年轻后备干部。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推荐优秀干部活动。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加大选派年轻干部到中直、区直单位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力度。选择确定一批单位、部门作为干部挂职锻炼基地。有计划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生产一线和艰苦地方培养锻炼,选拔一批科级干部到乡镇党政相应岗位挂职,继续选派一批优秀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重点工程实践锻炼。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注重从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企业管理人员中选拔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继续配合做好选拔优秀乡镇党政正职到自治区直属机关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工作,注重选拔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优秀人才到党政机关任职,加大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考录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力度。进一步做好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注重后备干部和优秀选调生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对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使用。
16、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计考核评价指标,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评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强队伍宏观管理,深化干部分类管理,完善公务员队伍管理,统筹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办法,健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开展党政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疏通干部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直单位、县(区)之间的交流渠道。加大治懒治庸力度,严格实行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问责制,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健全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加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和新提拔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健全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保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相对稳定。探索对党政机关内部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切实解决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着力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认真抓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17、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以人才小高地等平台为载体,以高层次、高技能和新型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提供全方位的人才智力支撑。制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编制人才开发目录,定期召开人才引进推介会,每年开展一次“人才活动月”活动。进一步放活人才流动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促进各类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合理流动。建立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实施“专家智库”工程和国内、外智力引进计划,巩固和完善高级专家联系制度,延伸和拓宽引智渠道。实施“南宁市重点企业服务计划”,鼓励人才到企业发展。深入推进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国际化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培养培训工程,加强优秀创新团队、有突出贡献专家、首席技师的选拔培养。提升人才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人才成长软环境建设。
五、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18、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推进全市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推行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产业链、流通领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和自然屯上建立党组织。调整社区设置时同步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强化社区党组织的整合功能,落实社区党组织统筹管理职责,探索构建“网格化”管理、“社区联合党委”、“社区党员服务中心(站)”等运行机制,推进社区与“两新”组织的互动衔接,不断扩大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覆盖面。以社区党建为依托,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对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采取单独组建、村企合建、挂靠组建、编组共建、行业联建、龙头带建等方式组建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采取设立党员联络服务站、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对新社会组织采取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相结合等方式,抓好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加强国有企业、机关、科研院所和其他领域党组织设置工作。加强学校党组织设置工作,把党组织设到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年级、班级。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建设。
19、选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抓好选拔、培养、管理、激励等环节,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好配强乡镇党委书记,加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促进乡镇党委改进工作方式,不断丰富拓展“农事村办”的内涵和外延,增强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实施以提升素质、优化结构为重点的“领头雁”工程,选配好村党组织负责人,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鼓励致富能人、复退军人、务工返乡人员等参与村党组织负责人选拔。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坚持以“有一个好班子、一个好思路、一个好规划、一个好章程、一个好阵地”为目标,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创新村级组织议事决议工作方法,完善和发展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积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选拔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采取选派、聘任、公开招录等方式,建立社区党建组织员队伍。围绕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以街道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础、驻(街道)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内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创新基层组织党政负责人任职方式,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企业董事长,推行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党组织成员与村委会、居委会、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保障激励机制,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权责、立规范,建立健全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制度,建立村(社区)干部待遇增长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村(社区)基层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加大从村优秀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从农村和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探索从城市社区中选拔优秀党组织书记到街道、城区部门领导班子任职。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主要成员管理,探索建立绩效考核办法。选好配强机关、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基层党组织书记。
20、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推行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制度,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党员义工、“爱心小分队”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作用。加强党员管理,定期对基层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强化党组织为党员提供服务的功能,建立健全基层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拓展“党内互助金”的使用功能,突出抓好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下岗失业党员的关怀和帮扶工作。建立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等基层干部培训示范基地。深化县(区)、乡镇党校教学和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新党员培训、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重点工程。创新党员培训形式,开展“农家课堂”、党员中心户、“乡村小喇叭”、“乡村小电影”等培训活动,逐步实现农村党员教育全覆盖。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大在工人、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高知识群体、大学生等各领域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党内组织活动,落实和完善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21、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率先尝试、率先创新、率先突破、率先进展”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创新。坚持分类指导,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坚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绿城党旗红”为总载体,深入开展“八桂先锋行”,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先锋行”,着力拓展“攻坚克难先锋行”,不断丰富“党员奉献日”活动内容,切实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激励党员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开展“致富带富先锋行,共建绿城新农村”主题活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城市社区党组织要广泛开展“党员奉献·能帮就帮”主题活动,在服务城市发展、建设和谐社区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和发展“爱心超市”、大学生助理等社区党建工作创新成果,积极探索建立将社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直接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机制。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自主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广泛开展“为企业增效、为党旗增辉”主题活动,努力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其他领域党组织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职能有效发挥作用,努力把党组织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机关党组织广泛开展“立足岗位比贡献、服务大局作表率”主题活动,促进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建设,推进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前头。学校、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发挥党组织在本单位履行职责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市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层党组织要当好民族团结模范、维护统一模范、维护稳定模范和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在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各领域中创建一批党建示范点,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远程教育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网络党建工程建设,构建立体化、交互式的基层党组织工作网络平台,增强党组织在网络上的引导力和凝聚力,实现党建工作现代化、科学化、网络化。
22、建立城乡共建互促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趋势,促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相融合,构建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城乡基层党建新格局。完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坚持在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依托商会和其他服务机构建立党组织,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通过“支部挂钩、干部挂点”等形式,积极探索结对帮扶的有效形式,深入实施“支部联建”工程,推行“村村联建”、“村居联建”、“村企联建”、“企企联建”。整合城乡基层党建资源,将更多的资源投向农村。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要安排财政专项经费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和活动场所、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任务。通过设立“党建工作基金”、整合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资源,不断拓宽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筹措渠道,切实加强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
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3、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与推动科学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观念、新思维,坚持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贯穿于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全过程。坚持在深化对南宁基本市情的认识上继续解放思想,全面把握我市在全区、全国乃至中国与东盟开放合作大格局中的历史方位,认清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增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信心。坚持在发展思路上继续解放思想,深入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主导战略,推进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坚持在以人为本上继续解放思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营造宽松环境,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宽容失误。在党员干部中继续深入开展改革开放和形势政策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上与时俱进。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务虚研究制度,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务虚会议,加强对形势和任务的研究,努力把务虚的成果转化为务实的举措。
24、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牢记党的宗旨,虚心向群众学习请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坚持和完善为民办实事制度,市和县(区)党委、政府每年都要公开承诺办好一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市领导、县(区)和市直部门领导每年至少有两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市领导每人至少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每年到联系点蹲点不少于十天,县(区)党政领导要经常到基层蹲点,机关工作要重心下移,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要坚守一线。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建立完善督查机制,确保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到实处。坚持和完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健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完善县(区)委书记大接访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督查指导制度,每年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活动,畅通民意渠道。
25、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真正做到真抓实干。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在全市营造真干、实干、苦干的良好氛围。深化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行政过错公开道歉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按照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明确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大力改进文风会风,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改进会议形式,尽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方式部署工作。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简化会议程序。积极运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严格控制发文篇幅、数量和范围,压缩各类文件、简报。减少会议和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大力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少的目标,推动机关作风改进,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26、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牢记“两个务必”,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压缩经费开支的规定,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坚决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制度,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购买、建造住房和配置用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相关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规范职务消费,严禁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个人以任何名义向下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加强对党政机关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27、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作风,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谈心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与班子成员谈心一次,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建立和完善上级与下级谈心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下一级党政正职谈心每两年至少一次;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每年至少一次。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干部要自觉过好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好下级党组织生活会。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班子成员充分交换意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把民主生活会上形成的共识转化为有效整改措施,力争每次民主生活会至少解决一到两个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全面开展民主生活会测评工作。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方式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自觉接受批评,积极进行整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真正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效开展起来。支持和保护坚持党性原则的党员、干部,严禁打击报复。
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28、加强廉洁从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个环节,有重点、有计划、有系统地实施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定期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坚持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讲廉政党课制度。完善对新党员、新录用公务员和执法执纪人员、新任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市县两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完善教育基地的功能。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出一批反映廉政题材的文艺创作精品,建设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主要领导干部还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督促引导领导干部做廉政勤政的表率。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的查处和整治,坚决查处和抵制借领导名义、打领导旗号行骗、承揽工程和干预招投标的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继续推进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
29、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依法惩治腐败。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案件。加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的规定,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行为。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健全信访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实名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建立“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惩戒和治本功能。
30、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有效方式,建立健全廉政预警、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和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和县(区)党委常委会要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情况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把重大项目建设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好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健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31、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解决导致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步伐。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对司法活动监督和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公正司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彻底清理“小金库”。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和国有产权交易开发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功能,建设完善市、县联网的电子监察系统,拓展电子监察系统监管领域,把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等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加快建设电子监察信息平台,完善市级产权交易平台和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3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务求反腐倡廉取得实效。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对领导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实行党政齐抓共管。建立党委(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制度,研究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职权,发挥其他职能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上一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制度。由市委领导带队定期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年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3、切实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市委、县(区)委书记任组长,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定期开展调研、召开例会和党建工作联席会。
34、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和完善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制度,每年由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党建工作实施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推进党建工作的重大措施。建立和完善党委常委会、单位党组(党委)定期讨论和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讨论研究的情况要向上一级党委报告,并向下级党委通报。建立和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市、县(区)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建立与农村、社区、学校、非公企业的联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指导。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建立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5、完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围绕市委中心任务,把党的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统筹考虑,全面推进。加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建立起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党建工作新机制。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建。尊重基层和广大党员的首创精神,加强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党务工作队伍。统筹各领域党建工作,推进各级各类党组织资源开放共享,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和支持党建工作,形成合力。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开创我市党建工作新局面,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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