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出租改革工作会召开
为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服务窗口”形象,16日下午,昌都市出租车改革工作会召开。市政府副市长泽仁俊美,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旺堆出席并讲话。
泽仁俊美指出,全市共有出租车客运从业人员约460人,其中车主170人,车主兼驾驶员23人,聘用的驾驶员267人。在140辆城市出租汽车中,80%为挂靠经营,20%为变相挂靠经营,均采用由公司代办车辆经营手续、理赔、交纳税费等业务工作,向车主收取公司管理费,由车主承担相关税费、自主经营。此经营方式,导致客运企业对车主、驾驶员和出租车无实际管控能力,致使出租车主刻意炒作,私下转让(倒买倒卖)客运经营权,驾驶员宰客、拼客、拒载,车辆“脏乱差臭”,服务质量低劣和市民乘车难等问题十分突出,需要通过改革亟待解决。
泽仁俊美要求,原车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觉申请,按规定时间进行旧车处置,及时交回经营(办理车辆注销)手续。要按照“一车一人”的原则,向新公司提交《出租客运营运申请》,签订营运合同及承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下转让或倒买倒卖出租客运经营权。新组建昌都市格桑梅朵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和昌都市邦锦梅朵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新公司要转变服务方式,严格按照《公司法》、《安全生产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配齐相关管理和工作人员,有符合规定条件(含租借)的办公和经营场所,认真推行标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旺堆强调,出租车负责人要坚持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按照“依法退出、稳妥处置”和最大限度让利于民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出租客运经营行为,进行公司化改造和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逐步构建管理规范、文明优质、方便群众、服务优良、安全便捷的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秩序。
会上,市政府国资委负责人宣读了出租车改革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