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六项措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区司法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区情实际,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制定了六项措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进村工作力度。调整充实农村法律服务力量,选派有车、有工作积极性、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与村对接,开展法律服务。
二是与有关部门协调,为每个村的图书室赠送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印发一些涉农方面的法律宣传手册。
三是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为每个村培养一个法制宣传员,由他们负责村屯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以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为载体,调整和充实农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好农村调解委员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争取年内创建1~2个省级示范调解委员会。
五是以“四个一”为牵动,开展适应农村发展和村民需要的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四个一”即每季度在每个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每季度在每个乡镇召开一次法制大集活动(送法下乡);每季度每个村出一期有关农村法制建设、法律知识等方面的板报;每季度在每个村举办一期法制教育培训班。
六是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齐、配强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有效发挥乡镇司法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