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催报公告
田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催报公告
全县各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田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应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依法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报告。请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http://gx.gsxt.gov.cn/index.html”或者手机微信关注“广西市场监管”公众号,进入“政务服务”→“服务大厅” →“企业年报”填写并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020年度报告期限仅剩一个月,未报送并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请务必抓紧时间办理!
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时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且失信行为将向社会公示。
届时,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且无法正常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的相关业务。
希望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尽快如实履行年报义务。
特此公告!
田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