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在农牧厅召开专项工作评议动员大会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区党委七届二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7监督工作计划和年度评议工作安排,2007年3月28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无记名投票推定对自治区农牧厅开展关于“加强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情况”的专项工作评议。6月5日下午,自治区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在自治区农牧厅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扣同志亲临会议,并作了***;自治区人大常委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王承杰同志,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大海同志及自治区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小组的成员出席了会议;自治区农牧厅在家的厅级领导,厅属各单位县级领导干部、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厅机关和乡镇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共110余人参加了大会。
自治区人大副主任阿扣作了动员讲话并指出,评议工作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监督职责,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对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对自治区农牧厅“加强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情况”进行专项评议的目的就是,了解和掌握目前我区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一步研究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和促进农牧民收入方面的主要矛盾、困难和问题,总结和探讨加强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加快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增加农牧民收入,促进我区一产上水平目标的实现。
他强调,在进行专项工作评议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三条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二是坚持依法监督的原则;三是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自治区农牧厅要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根据评议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始终坚持把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好成效。
农牧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朱春生同志向评议工作组汇报了近年来全区农牧民增收工作和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并代表农牧厅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将把这次专项工作评议作为总结、检查自身工作、克服不足、树立农牧系统和干部队伍新形象,推进我区“三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契机,主动接受评议,认真遵从评议的各项要求,据实回答质询,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此次自治区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将分准备和动员、评议调研、会议评议、专项工作整改四个阶段。期间,评议组将分别赴日喀则、山南、林芝、那曲、拉萨五地市就特色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畜产品加工业、民族纺织业、藏药材及林下资源开发等投资大、规模高、效益好,带动农牧民增收明显,具有集中性和代表性的农牧业特色产业项目进行调研。评议调研工作结束后,起草书面专项工作评议调研报告,经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后,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