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为拉萨市五县配备环境监察执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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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1日发表
为加强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能力,日前,国家环保总局下拨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33.5万元,为我市墨竹工卡、林周、达孜、堆龙德庆、当雄五县环保局配备了便携式酸度计(5台)、水质快速测定仪(5台)、噪声统计分析仪(5台)、联想计算机(10台)、传真机(5台)、佳能打印机(5台)、佳能***机(5台)、奥林巴斯照相机(5台)、索尼录音笔(10个)等环境监察执法装备,有效改变了墨竹工卡、林周、达孜、堆龙德庆、当雄五县环保局原始的执法工作状况,为环境执法提供更加准确的科学数据,为我市的环保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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