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等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工作部署,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加快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根据《2007—2010年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现就2010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和参加其他学历学位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推荐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报考前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学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办〔2003〕50号)的要求,填写《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申报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为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需要,今年我局推荐以下在职硕士学位和其他学历教育项目,供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择参加,同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报考符合要求的其他高校的相关专业:
(一)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见***一;
(二)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具体专业要求及报名程序见***二;
(三)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见***三;
(四)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远程学历教育。具体专业要求及报名程序见***四。
上述(一)、(二)、(四)三个教育培训项目在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都设有教学点,以方便省直单位和福州地区学员就近入学。教学点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福州市福飞南路131号省政府干部培训中心五楼,0591-87874527。
二、考前辅导
为方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习考试,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将组织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前辅导,具体事宜请与省继续教育中心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74527。
三、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工作,将其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学习。
对参加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的人员应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对学习费用的报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委、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的规定执行。
同时,要积极引导参加学习的人员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努力提升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1、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2010年秋季招生简章
3、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0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0年秋季招生简章
二○一○年
***1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是我国MPA专业硕士学位的发起、论证以及最早进行MPA教育自主试验的高校之一。MPA教育目标是为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为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的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与技术的专业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根据***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优势,我校MPA的主要培养方向为:(1)公共政策分析(包括一般政策分析和部门政策分析);(2)政府改革与治理;(3)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4)税务管理;(5)市政与公共事业管理。具体培养方案可到http://spa.xmu.edu.cn上的MPA中心主页查询。
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工作年限和毕业时间上网查询)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资格审查
考生应将现场报名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实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在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材料各一式1份)交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注:复试时提交的资格审查表必须为现场报名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照片为电子照片),请考生妥善保存原件。
三、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请上网查询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每年10月(单证)、每年1月(双证)
复试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综合知识。
复试考试和形式和时间:复试形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待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确定。
四、上课形式及地点
MPA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43学分。根据生源背景和学习方式及其他情况的不同,修业年限为2-4年,实行弹性学制,在校学习时间累加不少于6个月。
课程学习采取全脱产(2个学期)、半脱产(两学年,每学期到校学习1个半月)和不脱产(利用周末和晚上)三种方式。课程学习结束(修满所要求学分)后,进入MPA学位论文写作(一般在1年之内完成)。
上课地点在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厦大成智楼)
福州教学点地址:福州市福飞南路131号省政府干部培训中心五楼
五、收费标准、缴费方式及学制
学员须交纳学杂费,其中学费(培养费)总计3.6万元/全程。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分三年缴清,缴费标准1.2万元/年。两年制税务班(全脱产班)缴费标准为1.8万元/年,分两年缴清。学制2-3年。
六、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点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缴纳报考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必须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二者缺一不可),方才完成报名程序。
厦门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请上网查询
厦门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请上网查询
厦门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地点及要求:地点请上网查询。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报名费和资格审查表样表(网上报名后由考生自行打印)。
拟在其他报名点报考厦门大学的考生请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查询其他考点的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注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全国联考考试地点三者统一,例如:登录厦门大学网站报名,就必须到厦门大学现场确认,到厦门大学考试。报不脱产福州教学点的请与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联系)
2、报考费:240元(每科80元,共3科)。
七、所在院系联系方式
1、单位: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2、招生联系人:邹老师、孙老师 电话:0592-218***78
3、电子邮箱:xmumpa@xmu.edu.cn
4、传真:0592-2183191
5、地址:厦门大学成智楼(建南大礼堂东侧)
6、网址:http://spa.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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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
2010年秋季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她坚持以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渴望求学的莘莘学子提供了突破时空限制的学习深造机会。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0年秋季面向社会招收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业余学习的学生。凡拥护***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文凭者均可报考。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报名申请免试入学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
参加200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起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需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原件);
二、招生专业
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广告学、法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风险管理与保险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0年5 月4日-
报名地点: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各教学中心。详细地址参看《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联系方式一览表》
报名办法: 报名者到教学中心报名前可先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也可到现场填写;报名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拍照。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者,还需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
报 名 费:报名时交纳报名考务费160元,免试学生交纳报名费50元。
考试时间:2010年 8月 21日 2010年 10月23 日
四、入学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招生专业 | 考试科目及时间 | ||
8:30-10:00 | 10:30-12:00 | 13:00-14:30 | |
人力资源管理 | 大学语文 | 行政管理 | 英语 |
广告学 | 大学语文 | 艺术概论 | 英语 |
法学 | 大学语文 | 民法 | 英语 |
金 融 学 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 国际经济与贸易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 | 高等数学(二) | 会计学原理 | 英语 |
汉语言文学 | 大学语文 | 文学概论 | 英语 |
行政管理 | 大学语文 | 行政管理 | 英语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大学语文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英语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一)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英语 |
▲各门课程考试范围不超出成人高考复习大纲
▲学习中心备有辅导资料
五、录取办法
对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经各学习中心初审后报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复审,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还将进行学历证书审核或由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证书审核;考生(免试生除外)须参加北京大学单独命题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材料复审合格者,由北京大学择优录取。符合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照顾相应分数录取。录取者凭录取通知书到各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手续。
凡持假证书或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及成绩证明报名者、在入学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不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一切后果自负。
六、学习方式
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教学,学生可在校外学习中心集中点播或自主点播教学课件学习,并通过互联网与教师交流,学生也可以利用光盘在家学习。学校定期安排网上答疑。具有视频双向交互条件的教学中心,根据需要适当安排学生进行实时课堂讨论。
七、收费标准
远程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按学分交纳学费,每学分100-140元,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适当下调,具体学费标准可咨询所在地的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2010年秋季招生各专业的总学分
层 次 | 专 业 | 总学分 |
专科起点本科 | 法学 | 85 |
金融学 | 85 | |
广告学 | 85 | |
财务管理 | 85 | |
市场营销 | 85 | |
行政管理 | 85 | |
汉语言文学 | 85 | |
人力资源管理 | 85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85 | |
风险管理与保险学 | 85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85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8 |
八、学习期限、毕业、结业
学生正式被北京大学录取为网络教育的学生后,修业年限为2.5—5年。
学生在校期间须参加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公共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网络教育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
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毕业论文合格且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的学生,由北京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办学类型代码为“7”),符合北京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者,由北京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成绩证明。
九、网络教育统考免考条件
(一)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二)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1)非英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前已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统考免考继续有效;
(2)非英语专业,参加改革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达到420分者可免考“大学英语”统考课程;
(3)非英语专业,参加2006年1月1日后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其成绩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四)非英语专业,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五)非英语专业, 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六)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七)除英语专业学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联系电话: 010-62756896 62757240 62767650
传 真: 010-62767651
通信地址: 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电教楼)
邮政编码: 100871
网 址: http://www.pkudl.cn
电子信箱: pkudlzs@pkud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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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0年在职攻读
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是一个多学科、多层次、历史悠久又面貌全新的学院。现有一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时,也是公共管理学硕士(MPA)、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国际通行的专业学位,(英文全称为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其培养目标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专业化的要求,为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熟悉现代管理技术、精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家人事部[2004]60号文件指出:要充分认识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意义,认真做好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努力为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提供支持。文件要求:“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可对其学习费用给予支持。”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公共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
四、学习方式、年限及学费
1、学习方式为:(1)在职学习(2)节假日或周末学习
2、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在此期间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按照福建师范大学MPA教育工作程序获得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
3、培养经费:30000元/人(包括课程学习、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费用)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
2、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同时安排相关教学实习。学生在学习期间要学习或研究100个以上管理案例,学校创造条件安排MPA研究生参加行政改革和行政立法实务工作,了解公共管理与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本学科发展的最前沿动态。
3、教学工作由专业教师和具有丰富经验的实际工作者组成的教学小组负责实施。各门课程的教学按统一规范要求,通过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实验、角色扮演、观摩、案例分析、对抗辩论、项目规划、习题作业、撰写小论文、社会调查、测验、考试等方式完成,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门课程应当完成3次以上的习题作业或 撰写2篇以上的调查报告、分析报告;其成绩汇入相应课程总成绩中。
六、专业方向
1、行政管理
2、政法管理
3、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4、金融管理与证券投资
5、党务管理
6、教育管理
7、立法与公共政策
七、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四种类型:核心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方向选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程,另有专业实践与立法研讨、社会实践。MPA研究生可以在全校为研究生开设的各种课程中补修和选修。
八、报名的方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报名流程:每年6月份(大约时间)网上报名 http://zzlk.fjnu.edu.cn录入本人信息获取网上报名编号+每年7月底现场报名,交报名费30元、资格审查、***、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每年的九月初在原网站准考证一每年10月底考试+成绩查询http://www.cdgdc.edu.cn(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也可选择填写附表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报名回执表》传真到:0591-22868286或邮件发送到:wlm5389@sina.com或邮寄到350007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学秘书收。然后根据回执表的联系方式通知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
2、考试科目:共计4门。其中公共管理基 础、英语、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等三门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3、参考书目: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以上书目相关购书事宜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中的购书通知了解。
网址:http://www.fjnu.edu.cn
九、考前培训
接收回执后将组织考生进行考前辅导,集中学习。同时考生可预先选择旁听MPA相关课程。
培训流程(大约时间):每年3 - 4月学院邮寄培训报名表→4 - 5月初考生填写邮寄或电话确认报名(邮址;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负责人收)→5月中旬确认报名人数及培训时间、科目→6月份培训报到。
十、考虑到参考人员的工作背景和现实可能存在的困难,经研究决定,如报考当年笔试成绩没有达线,可先行参加MPA相关课程的学习,来年正式录取时,已修课程学分有效。
福建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http://glxy.fjnu.edu.cn/)
联系人:老师(仓山校区)老师(旗山校区)
仓山校区办公室电话:0591-83465351 131****2858(老师)
旗山校区办公室电话:0591-22868287 22868282
传真:0591-22868286
E-mail:wlm5389@sina.com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硕士(MPA)招生报各回执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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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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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毕业 院校及专业 |
| 通讯地址 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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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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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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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0年秋季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现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实力已进入全国高师院校的先进行列。建校百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30多万人,涌现出大批优秀人才,福建省各中学校长、特级教师和其他教学骨干中60%毕业于我校。
福建师范大学于200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详见教高厅[2001]2文)。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学校投入经费4000多万元用于网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双向视频会议系统等先进手段,实施现代远程教学,创建了“面对面”的网络学习环境,已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模式。目前,我校在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20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5万多人,现有在校生2万多人。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在职从业、待业人员。
报考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专业的学生要求具有普通高中、中专、中师、职高毕业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常年分批招生。2010年秋季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省内外各校外学习中心。
3.报名考务费100元。符合免试条件者交报名费50元。
4.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到就近校外学习中心报名。校外学习中心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审查合格后,学生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所有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秋季报读的学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不得迟于。点击:测试科目的考试大纲、样卷等复习资料 (注:PDF文档请用Adobe Reader打开。 点击此处Adobe Reader )。
三、招生层次、专业、入学测试科目
类 别 | 层 次 | 专 业 | 入学测试科目 |
师范类 | 高起专 | 初等教育 ( 小学教育 ) | 语文、英语 |
学前教育 | |||
语文教育 | |||
专升本 | 汉语言文学 ( 教育 ) | 大学语文、教育学 & 心理学 | |
小学教育 | |||
学前教育 | |||
思想政治教育 | |||
英语 ( 教育 ) | |||
公共事业管理 ( 教育管理 ) | |||
历史学 ( 教育 )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教育 ) | 高等数学、教育学 & 心理学 | ||
物理学 ( 教育 ) | |||
化学 ( 教育 ) | |||
体育学类 ( 体育 ) | |||
生物科学 ( 教育 ) | |||
地理科学 ( 教育 ) | |||
非师范类 | 高起专 | 汉语 | 语文、英语 |
应用心理学 | |||
法学大类 ( 法学 ) | |||
行政管理 | |||
物流管理 | |||
艺术设计 | |||
旅游管理 | |||
农村行政与经济管理(村务管理)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数学、英语 | ||
经济管理 |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 ) | |||
会计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
专升本 | 汉语言文学 | 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 |
心理学 | |||
英语 | |||
法学 | |||
行政管理 | |||
历史学 | |||
物流管理 | |||
艺术设计 | |||
艺术设计 ( 动画方向 ) | |||
旅游管理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 ||
工商管理 | |||
经济学 | |||
财务管理 | |||
电子信息工程 | |||
软件工程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物理学 | |||
化学 | |||
体育 | |||
生物科学 | |||
地理科学 |
四、入学测试方式、时间
测试入学:由“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命题,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自主组织入学测试。入学测试时间由校外学习中心另行通知。
免试入学: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党校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报读高中起点专科可免试;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证书,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并取得党校本科毕业证书者,报读专科起点升本科可免试。参加最近一次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同专业、相同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者,可免试入学(凭本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五、录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者,由福建师范大学择优录取。已录取学生凭福建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注册手续。
六、学习方式、学分、学制与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业余学习。
2、学分与学制:各专业总学分80学分左右。基本学制3年,学习年限2.5-6年。
3、收费标准:根据闽价[2001]费字310号文,按学分缴纳学费,每学分90元,按80学分缴纳。各专业教材费第一学年预收350元,第二学年结算后再确定标准。每学年学费于各学年初注册时一次性缴清。
七、统考和毕(结)业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报考专升本专业学生在读期间需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英语、计算机基础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 ),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福建师范大学学位管理有关规定,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到截止年限未修满学分的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写实性结业证书。
八、教学模式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实施学分制,采用以学生自主学习和网上协同学习为主、集中教学为辅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纸质教材和配套的CD-ROM多媒体课件(包括教师授课的音视频、教学大纲、学习指导、重点难点、课程内容网页、电子讲义、自测题、模拟试卷),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访问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参加网上导学、在线答疑、在线讨论、在线作业、在线自测、资源等学习环节;同时,学生可定期到校外学习中心参加基于双向视频会议教学系统的集中辅导和实时互动答疑等,最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在各学习中心进行的课程考试。
九、注意事项
1、入学资格审核。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若学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得到确认,学员须出具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提供的有效学历认证报告,方可具备入学资格。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不论何时一经审核查出,即作取消学籍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其它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2、新生应按入学须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注册、缴费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注册后两周内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可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两周后可办理退学手续但不退学费。
3、新生入学后必须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管理规定。
4、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学生到各校外学习中心报名,也可到经我院批准授权的奥鹏或弘成公共服务体系各校外学习中心报名。各校外学习中心不在异地另设报名点。
5、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部出台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
通讯地址: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350007 咨询电话:0591-83446111转5000,5001,6111
网 址:http://www.fjtu.com.cn
E-mail:zsb@mail.fjt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