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省反馈问题(四)市方案四十七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部分重污染产业布局不合理。
(二)责任单位:各有关园区、镇(街道)党委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四)整改目标:解决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和企业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重、能源消耗高等突出问题,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区域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五)整改措施:1. 四十七(一)推进地区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逐步解决区域结构性污染突出的问题。2.四十七(二)持续开展重污染企业的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 四十七(一)按照《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要求,严格控制涉水污染、大气污染项目的环评审批。落实《新沙港片区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及《新沙港片区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从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能源结构、开展区域提升整治专项工程、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强麻涌、望牛墩、洪梅、沙田虎门港四个镇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升区域空气质量。贯彻落实《东莞市狮子洋周边地区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方案》,10个镇街均已制定绿色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并按方案部署,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作。2018-2020年每年制定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加快退出。2. 四十七(二)2020年,虎门、中堂、麻涌、高埗、洪梅、道滘、厚街、长安、沙田和大岭山等狮子洋周边10个镇共检查企业37114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72宗,下发行政命令560宗,查封扣押428宗,限产停产30宗。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内迳向我们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方式: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规划科,22229720;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23391155。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