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公告
2020年3月20日至4月13日,我局在东莞市辖区海域内查获以下涉嫌走私冻品案。涉案船舶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下称三无船舶)。查获的冻品暂无合法来源证明,我局依法对该批冻品及船舶进行扣押。现公示如下:
一、2020年03月21日,东莞海警局在虎门大桥附近海域查获两艘三无船舶,共查扣涉嫌走私的冻品羊肚、鸡爪等约10吨。
二、2020年04月02日,东莞海警局在虎门大桥至淡水河海域连续查获四艘三无船舶,共查扣涉嫌走私的冻品羊肚、鸡爪、猪脚等约35吨。
三、2020年04月06日,东莞海警局在虎门大桥附近海域查获一艘三无船舶,并于该船内查扣涉嫌走私的冻品鸡中翅约27吨。
四、2020年04月07日,东莞海警局在虎门镇远桥附近海域查获一艘三无船舶,并于该船内查扣涉嫌走私的冻品猪手约5吨。
案发至今,上述当事人均未到我局接受调查,现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法处理。联系人:李警官,电话0769-85221110。
东莞海警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