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开招聘495名公办教师11月14日起报名
东莞阳光网11月3日讯 东莞一年一度的公办教师招聘正式启动!11月2日,记者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东莞将于今年11月—12月公开招聘公办普通中小学教师(面向毕业生)和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共495名。有兴趣的市民可以在11月14日起登录东莞市教育局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报考。
东莞将公开招聘495名公办教师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普通中小学教师(面向毕业生)455名和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40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从公布的招聘单位和岗位数量来看,参与招聘的主要有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外国语学校、东莞一中、东莞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等22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33个镇街教办,所涉及的岗位不但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音乐、美术等传统热门的专业,还有心理、信息技术等近些年兴起的专业。
此外,东莞理工学校、商业学校、纺织服装学校、市机电工程学校等9所中职学校也参加了本次公开招聘,将招聘文案策划、光电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公共艺术、数字媒体、智能楼宇、物流服务与管理等一批专业课教师。
计划生育仍然是报考条件之一
今年公开招聘的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对象为毕业生,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对象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毕业生是指国家普通高考统招计划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毕业,或2016年毕业仍符合改派遣条件,或2015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社会人员则是指除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且须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是指2009年通过东莞市统一组织的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学科考试,与东莞市公办学校签订《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现仍在东莞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教师。
报考者需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专业对口,而具有教育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以及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则不设年龄限制。
另外,虽然今年国家已经放开了二胎生育政策,但本次招聘仍然保留了需符合计划生育这一条件。[cms-page-tar]
2016年11月14日起开始报名
据悉,今年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教师(面向毕业生)岗位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招聘程序均为:报考——资格复审、招聘单位面试——统一笔试——统一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方式为网上报考+现场报考。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16日。考生登录东莞市教育局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报考,招聘单位须在2016年11月21日前完成网上报考考生的资料审核工作,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到现场报考点进行资格复审。
现场报考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9:00—17:30;地点设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座南面广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前面)。考生可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进行报考,并必须于2016年11月22日—24日(当天24点前)登录东莞市教育局招聘管理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和申报岗位才能完成报考。原网上报考未能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可以继续进行现场报考并重新在网上申请岗位。
值得一提的是,网上报考并确认入围招聘单位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于现场报考期间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考的考生亦须提交纸质资料审核。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试分面试、笔试、统一考核三环节进行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公告,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教师(面向毕业生)岗位考试分为招聘单位面试、统一笔试和统一考核;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考试分为招聘单位面试和统一考核。其中,统一笔试和统一考核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面试环节由直属学校和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面试形式不限,成绩不计入总分。
招聘公办普通中小学校教师(面向毕业生)岗位总成绩=统一笔试成绩×30%+统一考核成绩×70%;招聘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统一考核成绩。统一笔试和统一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统一笔试成绩须≥60分,统一考核达标成绩须≥80分,否则成绩均不计入总分。
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先按统一考核成绩、后按统一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cms-page-tar]
八类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今年招聘公告对报考人员作了严格限定。不仅东莞市公办在编教职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连非2017年7月之前的毕业生、肄业生、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也不能报考。
另外,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学科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两年参加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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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复审和报考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方面的复印件。2017届师范毕业生须提供:①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他符合报考资格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以下证书:①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③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
4、非东莞户籍社会人员具有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
5、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非公职人员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部门的须出具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东莞市内民办教育机构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由校长或法人代表签署;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须提供与公办学校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和在职证明。
7、社会人员报考须提供初级及以上职称;
8、个人学习和工作情况总结(公职人员须在当中写明现职单位,包括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