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法院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机制
6月7日上午,在龙华法庭第八审判庭,龙华区人民法院院长蔡志满作为承办法官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求偿权纠纷案。
据悉,龙华区人民法院4月2日起正式受理案件,由于诉讼周期的原因这一求偿权纠纷案是院长开庭审理的首宗案件。龙华区人民法院是新成立的法院,为确保入额法官全部回归审判一线,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积极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极大调动了优秀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
数据显示,2018年1至5月法院全院院、庭长共受理案件1481件结案316件,各占全院受理、审结案件的20%,实现了院、庭长办案常态化。2018年3月,为进一步贯彻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龙华区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规定》,该规定主要通过明确院、庭长人员范围、规定院、庭长办案任务,规范院、庭长办案类型和建立院、庭长办案保障机制来进一步加大院、庭长办案工作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也为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供范式和标准,示范带动效应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