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全力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
6月25日下午,大通湖区召开配合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调度会,各乡镇镇长、分管副镇长,区直相关部门、区大湖治理办、环保督察整改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大通湖区配合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通报了前段大通湖区在环保督察资料收集报送阶段所做的工作,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实际困难,提出了下阶段的工作建议,并部署了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会议要求各部门全力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严格落实工作任务交办制度、一把手调度会商制度、工作协调联动全覆盖制度和工作责任层层压实制度。报送的资料要全面、完整、准确,一把手要签字背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督察期间,相关工作人员禁止私自外出,凡因工作疏忽、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工作后果的,将一律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