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三法则深入人心化解殡葬改革难题
近年来,赫章县紧紧围绕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为目标,大力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着力解决薄养厚葬、散埋乱葬、丧事大操大办等农村殡葬改革难题。全县实现了农村公益性公墓100%覆盖、死亡人员100%火化、骨灰100%安葬(放)、城区党员干部100%带头集中治丧,每年节约殡葬用地11余万平方米,殡葬用地植树10余万株,彻底结束了“山上是坟,山下是城”的历史。
一、“三先到位”稳人心。一是基础设施在先。以招商引资方式,投资7000余万元修建县殡仪馆,修建县公墓占地面积80亩,可存放骨灰13000余盒,其中,公益性公墓占地20亩,配齐遗体火化、遗体冷藏、骨灰寄存、集中治丧设施设备。全县465个村(居),采取单建或联建的方式,通过社会捐赠一点、受益村(居)民自筹一点、政府补助一点,财政投入2325万元,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190个,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二是宣传发动在先。以新时代脱贫攻坚讲习所为载体,通过“江湖术士”现身讲、群众互相讲、讲习员集中讲和教师队伍课堂讲,采取板凳会、院坝会、群众会、红白理事会、山歌协会、家长会和主体班会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印发《殡葬改革法规宣传手册》《殡葬改革通告》30万份;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法规;通过苗学会、彝学会、白学会人员深入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寨开展政策宣讲,提高群众知晓率,解放群众思想,使厚养薄葬成为自觉,让群众真正理解、接受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三是试点乡镇在先。遵循“城乡有别、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按照“先县城区后乡镇、先试点后全面铺开”的方法,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自2016年12月5日起,城市规划区24个村(社区)和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自2017年12月1日起,把经济发展迅速、群众意识高、工作条件好的县城周边的5个乡(镇、街道)及试点阶段乡(镇、街道)边远村(居)作为第二阶段试点,为全面推行殡葬改革打下良好基础;自2018年12月1日起,在第一、二阶段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在全县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工作。
二、“三管齐下”正人心。一是严管党员干部。制定出台了《赫章县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暂行规定》《赫章县殡葬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要求党员干部率先执行殡改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违反殡葬管理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加大对干部职工问责力度,对在信息报送不及时、遗体火化监管、丧事活动监管、骨灰安葬监管等方面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责处理干部职工100余人。二是监管违法殡葬。建立县级领导联系服务乡(镇、街道)殡葬改革工作机制,根据各乡(镇、街道)殡葬改革工作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到联系乡(镇、街道)走访、调研,指导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安葬,指导做好殡葬监督管理工作,第一时间对18起遗体违规土葬、违规操办丧事等违反殡葬管理事件进行打击和处理。通过建立养老保险信息、死亡人员信息、遗体火化登记、骨灰安葬登记“四本台账”,实时共享死亡数据,建立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动态监管机制和有奖举报制度,确保及时监管违法殡葬。三是管好殡仪服务。不断完善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配备,全面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设立殡仪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接受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管理工作和殡仪服务的监督,实行阳光收费,殡仪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关于殡仪服务的监督举报10起,对殡仪馆、有关乡镇下达整改通知书20余次,整改问题100余个。
三、“三免惠民”暖人心。一是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制定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对本县户籍城乡居民、驻县域部队现役军人、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合同工等人员死亡,减免遗体接运费、遗体冷藏存放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四项基本服务费。截至目前,共有3000余户享受减免惠民政策,减免惠民殡葬费用100余万元。二是特殊困难户减免。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和其它特困困难人员,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基础上,免费提供骨灰盒、简易墓位。截至目前,共有500余户特殊困难群众享受减免惠民政策,共减免相关费用100余万元。三是农村公墓安葬减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根据公墓建设成本和必要的管理费来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标准由受益村(居)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禁止进行经营牟利活动,全县34个农村公墓安葬收费低至500元,实现安葬零收费农村公墓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在收费上惠民,切实降低了群众的丧葬负担。
(民政局 杨晓玲 丁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