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法院首开微信庭审
4月13日,沅江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内,法官、书记员、当事人全都低头玩手机。原来这是沅江法院利用“微信”首次试水“微信庭审”。9时30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准时开庭。
42岁的陈力(化名)和40岁的肖羽(化名)都是沅江人,2005年两人经介绍相识恋爱,于2006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2008年3月6日生育一女儿。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从2013年4月起开始分居生活,至今已达3年之久。肖羽去了美国,陈力在外地,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今年4月5日,陈力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离婚。
沅江市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肖羽表示同意离婚,但因工作原因无法回国。一时间,案件处理陷入两难境地:在离婚案件中,法律要求当事人亲自出庭;另一方面,本案当事人确实出庭困难,而邮寄、公告等传统方式不方便男方参加诉讼。
经过沟通,沅江市法院主审法官李婧婧用微信号添加了双方当事人,将诉讼文书等材料通过微信送达给被告,开启了一场特殊的“微信庭审”。开庭当天,肖羽的姐姐(委托代理人)坐在被告席上,利用电脑微信视频,远在美国的肖羽通过手机视频看到审判的全过程。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开展法庭调查、庭审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流程,按照传统庭审的程序顺利进行。这场“微信庭审”当庭结案: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陈力与肖羽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