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体广新局就文物安全管理问题约谈赫山区政府领导
7月25日,益阳市文体广新局就赫山区在文物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系列问题约谈赫山区政府领导。赫山区政府副区长夏洁、赫山区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徐志敢、副局长赵建超、文管所所长熊晓卫等参加约谈。会议由益阳市文物管理处常务副主任余正主持,市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光华出席,市文物管理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会。
2016年以来,益阳市文物管理处在开展全市文物安全巡查、排查工作中,发现赫山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衡龙”、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胡林翼宫保第遗址保护范围发生违法建设事件,对文物本体造成安全隐患。这两起文物违法事件发生后,市文物管理处当即依法对赫山区文体广新局下发督促整改意见书。2017年5月4日,市文体广新局依法对赫山区政府送达《文物违法(安全)督办函》,要求赫山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但直到约谈通知送达前,两起违法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整改。
余正对赫山区发生的文物违法案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赫山区在文物安全与文物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赫山区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1、针对发生的文物违法案件,要依法认真组织调查,进一步查明原因,厘清责任,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绩效考核。3、夯实基层文物安全管理,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安全网络,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4、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切实履行区文物部门的监管责任。5、加大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与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以及依法保护文物的自觉性。
夏洁对赫山区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发生的文物违法事件表示歉意,并代表赫山区政府做出检查。认为,赫山区连续发生两起文物违法案件,且没有按照市文物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充分说明了赫山区在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不够。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进村入户、入心入脑,文物保护意识不够。二是重视不够。个别乡镇对文物工作重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三是整改措施不硬。四是机制不灵。区、镇、村以及部门之间没有形成系统协调的文物管理机制。她表示,赫山区政府将在今后的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工作中,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召开全区文物保护工作会议,举一反三,确保全区的文物安全。二是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将文物安全纳入区政府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绩效考核。三是区文体广新局要综合调度,配备好区文管所的人员力量,进行“地毯式”的文物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严厉打击破坏文物的行为。
胡光华强调指出,***、***对加强文物工作高度重视,******、李克强***就文物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提出了“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去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区政府、区文化文物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赫山区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根源就在于政府领导思想上的不重视和部门监管责任的不到位,应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赫山区政府与文化、文物部门应切实做到: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管理职责,做好赫山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2、加强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法律意识,要将文物安全纳入对各乡镇的绩效考核;3、要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案件,并对涉嫌失职渎职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