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集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桃江县消委会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3月15日上午,桃江县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烟草专卖局、盐务管理局、电力、电信等12个部门单位在县城新龙超市前坪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消费者参与热情高涨。各单位设置了咨询与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展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展板,开展了假冒伪劣的白酒、日用品、药品、农资等产品的鉴别咨询,以及真假卷烟识别等活动,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向工作人员咨询鉴别方法。据统计,活动现场共接待咨询人数600多人次,赠阅宣传资料3000多份。
同时,桃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派出满载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动宣传车在县城主干道上宣传制假售假的危害,提高市民的维权意识。随后,宣传车将假冒伪劣商品送达指定地点,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销毁。据悉,本次活动共销毁商品7.4吨,货值8.42万元。
桃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集中销毁活动展示了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请及时向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投诉中心举报,举报电话是12315、12365、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