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总林长令(2023年第1号令)
纳雍县总林长令
(2023年第1号令)
关于抓好当前林业相关重点工作的令
各级林长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担负起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工作,扎实推进纳雍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坚持以森林经营、结构调整为重点优化存量,以适地适树、补植补造为重点扩大增量。通过实施国家储备林、巩固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项目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全县要利用今春造林时节和雨季关键期,全面完成国储林项目建设2.84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完成木材战略储备林建设0.3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10万亩、人工造乔木林0.8万亩;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1.91万亩。实施森林提质增效行动,做好森林抚育工作,实现“造一片、管一片、成一片”,全力提升林草资源质量。积极推动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等森林体系建设,创建美丽家园。
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森林资源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强化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整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厘清保护边界,确保重点生态区域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要重点抓好公益林管护,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强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为林业生态建设织密“安全网”。强化林业防灾减灾,加大森林防火、野外火源防范和管控,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格化管理,确保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要提升监管能力,突出人才和科技两大支撑,加快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林业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一批林业科技项目,不断提高林业治理智能化水平,严格依法管绿,护好绿化成果。
三、大力发展林下经济。2023年全县发展林下种植、养殖、野生林产品采集、森林景观旅游等林下经济利用面积42万亩,实现产值7亿元。各乡镇(街道)要按时全面完成发展林下经济利用面积及产值年度分解任务。充分利用辖区丰富森林资源,结合经济林及新造林幼林地复合型林下经济经营模式,因地制宜推动天麻、重楼、黄精等优势中药材种植,围绕红托竹荪、冬荪、羊肚菌等优势特色食用菌加快种植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积极引进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引导大户和广大农户参与;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发展林下经济用地、用工等协调服务;抓好林下经济统计报送工作,完成林下种植、养殖、野生产品采集、森林景观旅游等发展情况全面统计,以村为单位,按时完成季度统计及网上“村一张表”报送工作。
四、加快涉林资金兑付。各乡镇(街道)及时收集天保资金、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等涉林资金兑现花名册,按程序报县林业局审签后导入系统;县财政局筹集资金及时兑现。
五、全面开展巡林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纳雍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
此令。
纳雍县总林长:许晓鹏
禄 斌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