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企业社保2013年支付丧葬抚恤金突破千万元
随着2013年省厅对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标准的调整,截至2013年12月31日,安化县支付企业参保退休人员丧葬费等已突破千万元,创我县历史最高。
2013年4月,湖南省人社厅出台了湘人社发[2013]40号文件,对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计算方式、领取渠道等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文件下发后,县社会劳动保险所立即研究执行,对2011年7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职工进行丧葬抚恤费的发放和补发。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安化县共结算和补发退休死亡的丧葬抚恤费1627.07万元。其中,结算2013年死亡的退休参保职工318人,丧葬抚恤金约1119.37万元,平均每人支付3.52万元;补发2011年、2012年死亡的退休参保职工2***人,丧葬抚恤金约507.7万元,平均每人补发1.92万元。
这一政策的实施,解决了安化县广大贫困地区的参保职工百年后无钱办丧事的问题,受到了广大参保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