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召开落实四种形态座谈会
为准确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传达学习市纪委把握“四种形态”专题培训班会议精神, 12月22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座谈会,市直交通运输系统纪检干部作交流发言。
座谈会围绕“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并结合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进行深入讨论。
会议指出,交通运输系统纪检干部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全力践行“四种形态”要求,把红线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这条底线看住看紧。
会议要求,市交通运输系统纪检干部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一是要加强“四种形态”学习。结合所学内容,立足本系统、本岗位工作实际,切实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保持政治定力,扎实推进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二是要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大多数”的关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治未病,堵住初始,使“咬耳朵”、“扯袖子”常态化、机制化,经常“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避免违纪干部向下滑违法。三是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抓好当前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交通体制改革的监督,严明改革中的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同时全面完成201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任务,提升履职能力,搭建好监督执行“四种形态”的平台,对典型案列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系统内保持真抓严惩的高压态势,力争2016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