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司法局quot点长制quot***基层司法所缺人瓶颈
大通湖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机制,采用“点长制”方式***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瓶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司法所的工作扎根基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屏障,其工作任务极其繁重,既履行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七项司法行政职能,又分担当地政府的综治维稳工作。同时,司法行政工作的侧重点在基层,而做好基层工作的关键是需要具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该区四个镇及沙堡洲办事处均已设立了基层司法所,而目前5个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仅4人 ,平均不到1人,工作难度可想而知。特别是随着我国对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管理职能的不断加强,“缺人”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瓶颈。
针对以上情况,今年以来,大通湖区司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点长制”***我区基层司法所“缺人”瓶颈。“点长制”内容为:区司法局从局机关工作人员中选定5名业务骨干为“点长”,每名“点长”确定一个基层司法所为联系点,根据各基层司法所的需要,及时到各自的联系点协助各司法所长处理矛盾纠纷、法律援助、台帐资料以及网上信息平台的信息上报等事务,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切实为广大群众解难、为基层政府排忧。
据了解,“点长制”运行半年以来,在一定程度上***了基层司法所“缺人”瓶颈,有效缓解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效率,确保了司法行政队伍在基层一线的战斗力,更好地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新形象。(彭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