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与新发地高碑店农副产品物流园成功实现产销对接
2014年12月22日—23日,昌黎县政府副县长龙立新带领农工委、供销社、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等农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部分特色产业村书记一行共计23人,专程赴新发地高碑店农产品物流园进行考察对接。考察组实地考察了园区发展建设情况,并与河北新发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学义、省供销社贺驻新发地服务中心主任贺洪富等就园区发展定位、当前招商优惠政策、相关合作事宜等进行了深入洽谈,形成了统一认识,达成了部分对接考察成果。
物流园定位于“河北最大、华北一流、全国知名”综合型农副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可承接北京外溢的转移产业,与北京新发地形成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实现北京新发地市场的“内升外扩”。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首都农产品供应的后勤保障基地、仓储中转基地和净菜供应的“中央大厨房”。物流园除自主招商外,与河北省供销社签订了合作协议,依托供销社系统优势及其优惠政策进行招商,省供销社于今年8月在园区内组建了服务中心,进驻新发地开展工作。物流园将11个交易大棚中的5个供全省供销社系统和农民合作社使用,将“河北省名优特农产品一条街交易专区”中的200套门市优惠提供给全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使用,并设立了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果蔬产品交易区。
经现场考察洽谈,县供销社及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代表与园区签约门市、车位租赁协议,预订了相邻的4套门市楼,在果蔬交易区预订了20个标准车位(4米×17米)。
按照供销社创新组织体系改革的相关要求,昌黎县供销社抓紧注册成立昌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推进乡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工作,确保2015年全县50%以上的乡镇完成组建任务。同时,组织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产品、农资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更好地承担与高碑店农产品物流园区的对接服务等工作。尽快创建以供销社为主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村合作金融、小额贷款、农信担保、农业保险、农村产权交易等为支撑的涉农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县、乡供销合作社通过产权介入、项目支持、资产合作、业务带动等方式,实现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并轨道融合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