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检察建议议案获人大支持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检察建议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今年7月,南县检察院专门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报告》的汇报,南县人大常委会在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并以南人常发〔2011〕10号文件下发《关于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
《决议》要求各单位提高对检察建议工作的认识,自觉维护检察建议的严肃性,主动、积极做好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检察机关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准确、科学和有效的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应当认真研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意见,并进行整改。实行检察建议人大备案制,强调了检察建议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范围,增强了检察建议法律监督的刚性和力度。《决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治县,构建和谐南县的步伐。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打击和预防犯罪的过程中,通过剖析犯罪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向相关单位发出的整章建制的书面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近年来,南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工作,在犯罪预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通过《决议》后,该院解决了执法监督渠道不畅和受理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不重视等难题。 (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