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会议暨劳动法新规定下劳动用工操作实务培训班召开
为总结我市2013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情况,研究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案件处理效能,分享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经验,2014年11月27日、28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暨“劳动法新规定下劳动用工操作实务培训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阳腾跃、市本级仲裁院领导班子及全体仲裁员、各区(县、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和仲裁机构负责人及专、兼职仲裁员,以及市直各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共计1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市仲裁院副院长谢灿华同志主持。 会上,市仲裁院唐江连院长做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总结报告。报告指出,2013年以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继续坚持“调解优先”的工作方针,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面组建,仲裁机构全体“上牌”运行,圆满顺利完成了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报告要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在继续巩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成果,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不断提高仲裁机构案件处理能力、确保基层调解组织正常运转三个方面狠抓落实,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而努力奋斗。 在28日的“劳动法新规定下劳动用工操作实务培训班”上,市仲裁院抽调业务骨干担任授课老师,主要培训《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初探、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热点问题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解读、企业规章制度制订及风险防范等课程。老师风格幽默风趣,利用PPT分析案例,以严谨的表述传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业务知识,受到广大企业参会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益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