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拳整治煤矿超深越界开采四项措施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近日,市政府专题研究整治煤矿超深越界开采问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杜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近段时间以来,由于煤炭供销市场疲软,煤炭矿山企业效益不佳。一些企业为减少成本支出,重生产轻投入,导致安全生产隐患凸显,超深越界开采问题屡屡发生。为遏制这类行为,维护正常安全生产秩序,我市国土资源部门聘请专业测量单位对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特别是煤矿进行全面实地测量,及时掌握生产动态。这次检查,发现全市15家煤矿中有3家存在超深越界开采违法问题,另有3家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彭建忠、胡立安多次到现场督查,要求有关区县(市)政府和部门迅速行动,严厉整治煤矿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市国土、安监等部门联手展开专项整治,推进了四项措施。一是责令相关问题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严格监管,落实矿山监管“四包一”责任制,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当地政府彻底查清所有煤矿超深越界、资源储量、资源纠纷和干部参股等问题和情况,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对所有超深越界巷道和废弃巷道一律予以封闭,对资源确已枯竭的矿山予以关闭;四是全面检测、核实评估矿山资源储量,按照以大并小、以优并劣、以强并弱的原则,编制矿山整合方案,加快整合资源,提高产业集聚度,促进煤矿企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目前,有关工作正在大力推进当中。 (卢跃 余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