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制度化问责打造政府公信力
根据群众投诉,日前,安化县问责办对一起违规扣押茶叶案作出严肃处理,两部门被通报批评,三责任人被问责,并通报全县各级各部门。
2007年6月,安化县县委、县政府出台《安化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提出,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推行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陆续出台并全面启动行政问责办法、规定已达80多个,行政问责逐渐制度化、规范化,在推动“责任政府”构建的同时,有效地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问责是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关键。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安化县问责领导小组一次次“铁碗问责”,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从中不断增强、行政效能由此提升。与此同时,《问责办法》也规定对未构成违纪或违纪了但不够处分标准的24种行政行为进行问责,“让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撞钟和尚式干部混不得;让政令不通,执行不力,不依法行政,失信于民等行为行不通。”截至目前止,安化县问责领导小组共查处作风效能案件十多起,对十多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蒋胜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