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分局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一条微信、一个帖子、一则微博,看似无足轻重,后果不可估量。”网络谣言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小则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生活困扰;大则危及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
2014年8月8日00:27,刘某某在其腾讯微博转发消息称:恐怖分子来西安了?北大街当场击毙恐怖分子今晚一定完所好门!该微博还包含一张图片,图片中显示有两个武装特警,其中一特警手持***指地,地上躺着两人。该微博一经发布,立即引起大量网友的围观,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2014年8月12日接到上级通报后,网安大队立即将情况向主管副局长周碧野汇报,周碧野副局长指示:正阳路派出所与网安大队联合作战,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坚决打击散布虚假信息和传播网络谣言。
经过一整天的连续奋战,办案民警及时固定网上证据并迅速锁定了虚假信息的发布人。12日下午,正阳路派出所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刘某某。经调查,该刘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鉴于刘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交待其违法事实,删除了含有谣言内容的微博并发表声明承认错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予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网络编辑:新区公安分局
信息审核:李春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