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开始今年第二次促进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政策,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引导毕业生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鄞州区人事局于7月15日至30日,接受企业录用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鄞州生源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助的申报。 企业录用首次就业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50%的补助。本次申报社保补贴的享受月份一般为2010年1月至6月,如之前有符合政策规定且尚未申请补贴的社保,可于此次一并申报。申报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到本企业注册(或纳税)所在地镇乡(街道)、工业园区工办(工贸科)进行申报,并上报电子文档,由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汇总后统一上报至鄞州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6号窗口(区行服务中心一楼)。 此外,本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主要靠申领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相关材料到区人才中心申请一次性2000元/人的求职补助。而实现灵活就业的鄞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也可到该区人才中心申领所缴社保2/3的补贴。 详细内容可到宁波工业人才网(http://rc.nbyz.cn)进行查询,联系电话:88225135、87525423。(201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