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与多部门联合下发行动方案打击铜川地区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严厉打击关中地区生产销售劣质散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加强散煤生产及流通领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严厉打击铜川地区生产销售劣质散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将通过严把劣质散煤流入关、严把散煤生产质量关、加强散煤流通领域监管、严格散煤配送体系管理四项举措,加强我市散煤生产及流通领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
《行动方案》指出,每年5月至次年3月,相关部门要对散煤生产、销售情况开展集中整治,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步骤,分为工作准备、摸底排查、自查自纠、巩固提升四个阶段。按照“联合执法常态化、日常监管正规化、举报查处快速化、抽检频次制度化”的原则,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散煤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确保我市散煤生产、流通销售规范有序,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此外,为确保专项行动协同推进、落到实处,《行动方案》要求各区县政府、新区管委会是本辖区散煤治理的责任主体,组织成立本辖区散煤管控工作机构,建立完善上下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同时,还要求强化督查,实行全面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宣传,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对散煤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依据《陕西省散煤质量和流通领域治理投诉举报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举报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为我市“保卫蓝天.治污降霾”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