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人社局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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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即征即保、分类施保”的原则,我县将石屯镇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体系,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截止4月20日,县人社局城居保中心共收到石屯镇三个乡镇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申请表共计1347份,其中工农村523人、石屯村543人、洋后村281人。
为尽快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县人社局城居保中心干部职工上下一心,紧密配合,第一时间进行被征地人员信息整理、筛查、修改及时录入,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政和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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