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聘用陈媚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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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陈媚同志为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
抄送:市编办,本局有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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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06:05: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