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聘用黄杰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你支队《关于要求办理聘用黄杰同志的函》(南交执法人〔2014〕9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黄杰同志为你支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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