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等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通知
闽人发〔2011〕88号
各市、县(区)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工作部署,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根据《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现就2011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和参加其他学历学位教育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推荐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报考前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学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办〔2003〕50号)的要求,填写《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申报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为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需要,今年我局推荐以下在职硕士学位和其他学历教育项目,供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择参加,同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报考符合要求的其他高校的相关专业:
(一)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双证)。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请查阅http://spa.xmu.edu.cn;
(二)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单证)。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请查阅http://spa.xmu.edu.cn;
(三)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请查阅http://glxy.fjnu.edu.cn;
(四)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请查阅http://mpa.hqu.edu.cn;
(五)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具体专业要求及报名程序请查阅http://www.pkudl.cn;
(六)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远程学历教育。具体专业要求及报名程序请查阅http://www.fjtu.com.cn。
以上推荐的项目详情也可到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fjrs.gov.cn。
上述(一)(二)(五)(六)四个教育培训项目在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都设有教学点,以方便省直单位和福州地区学员就近入学。教学点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福州市福飞南路131号省政府干部培训中心五楼,0591-87874527。
二、考前辅导
为方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习考试,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将组织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前辅导,具体事宜请与省继续教育中心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74527。
三、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工作,将其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学习。
对参加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的人员应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对学习费用的报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委、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的规定执行。
同时,要积极引导参加学习的人员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努力提升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推动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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