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新举措
,南平市出台了《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重点采取七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是实施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全市增加100个名额用于招聘应届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招聘(招收)临床医学类专业愿意到基层工作的本专科毕业生50名,本科毕业生经过两年临床能力培训后,专科毕业生经过三年“专升本”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并取得本科学历后,充实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培训期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对自愿到山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本科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制,给予每人每年5000-7000元补助。招聘1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支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
二是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政策。重点落实好助学贷款代偿、生活补贴、工龄计算、户口迁移、档案接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益保障、创业扶持,以及为参加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的毕业生加分等政策。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考时,安排专门职位招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市、县(市、区)党政机关招考公务员时确保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录岗位比例不低于70%。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企业吸纳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新兴服务业吸纳毕业生。对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各级政府对紧缺急需人才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储备,储备期为一年,储备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地方财政给予生活补贴。
三是实施大学生就业项目拓展计划和能力提升计划。配合省里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和选聘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等就业项目。力争启动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共计划招募30名,服务期为两年。实施大学生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组织专业技能不适应社会需求的毕业生到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毕业生可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四是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扶持政策。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人才中介机构3年内免费办理人事代理,提供落户服务。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设立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为异地创业的毕业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实施大学生“十百千万”创业助力计划。在全市建立2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扶持1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100名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5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五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实施大学生就业见习计划。各级政府要发动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和提供见习岗位,组织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各级财政相应安排专项经费,为见习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市、县(市、区)两级就业见习基地建设,2009年市、县(市、区)两级启动示范性见习基地11家,市属大中专院校见习基地5家,组织1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每年在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延单位和在延非公有制企业中征集一批见习岗位,组织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活动。实施大学生就业援助计划,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简称双困)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优先招募双困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对回原籍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将登记失业的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给予重点帮扶。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为“双困毕业生”建立专门台账,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鉴定补贴等援助政策。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双困毕业生"全程提供就业援助。各高校要建立"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并给予"双困毕业生"适当的求职补助。
六是充分挖掘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增加毕业生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保护和支持企业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吸纳毕业生,支持困难企业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接收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吸纳毕业生。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和高校要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高校的科研专项可吸收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各高校可安排科研助手岗位,聘用就业困难的应届毕业生,费用可从年度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等列支。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征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就业岗位大征集”活动。
七是广泛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多渠道、多形式举办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和校园招聘会,继续办好春季、夏季全市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网络招聘会,加大招聘会举办频率,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信息。加强人才市场建设,解决制约市场发展场地问题,努力建设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2009年开始,政府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面向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免费入场,并为待就业2年内的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各级财政对为待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公共服务的人才中介机构给予专项补贴。(局调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