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人社局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近日,印台区仲裁院集中检查了全区各镇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重心下移。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我区基层调解组织落实陕人社发[2014]62号和陕人社办发[2014]32号文件要求,统一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执行统一文书样式,推动基层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预警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源头,排查化解争议隐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维护好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各类调解组织工作环境建设。按照市人社局要求,指导督促辖区内基层调解组织印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职责》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将调解组织牌匾和标识专栏及规章制度在办公地点的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同时,注重帮助调解组织加强工作环境建设,积极实现调解工作有专门场所、专业人员及必要的工作设施,保证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调解员的培训管理。按照统一安排,将有计划地分层次组织调解员定期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建立调解员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网络向社区及企业延伸,实现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夯实调解工作基础,促进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据了解,近年来,印台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探索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基层预防、一线调解”工作模式,工作前置抓预防,关口前移抓调解,目前全区已建成的9个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初步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进一步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网络编辑:郭永钢
信息审核:郭永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