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执法监察支队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总局令3号)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完善执法文书,精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新修订《条例》和《规定》,切实做好新《条例》和《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培训,及时开展学习贯彻工作。将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作为学习重点,下发到每位同志手中,认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支队领导要求执法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学习,必须对《条例》和《规定》细读深研,领会和熟练掌握《条例》和《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确保在执法实践中准确运用。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监管对象的法律认知度。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创新形式,集中开展学习讨论。将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作为今年法制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等载体向公众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对比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对如何在今后的执法办案工作中落实《条例》和《规定》进行讨论交流。
三是学用结合,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条例》和《规定》的学习贯彻,紧密联系执法监督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支队内部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
网络编辑:李亚红
信息审核:梁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