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中心采取六措施对行政审批进行自查自纠
县政务中心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工作为契机,采取“六措施”对行政审批进行自查自纠,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益。
一是全面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自查自纠。 全面自查是否成立行政审批股室,并将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向行政审批股集中;全面自查行政审批股是否整体向县政务中心窗口集中;全面自查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是否在县政务中心进驻到位,窗口有事可办;全面自查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是否授权到位,窗口有权办事;全面自查进驻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精通本部门单位业务人员;全面自查是否有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进大厅安排文件,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时到大厅坐班。
二是全面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公开透明”自查自纠。全面自查公开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做好政务服务公开栏,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自查按照“八公开”要求,做好窗口办事指南规范摆放在各窗口,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全面开展项目审批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全面自查本单位本部门审批服务中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现象;全面自查本单位本部门审批服务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置审批事项和审批前置条件、办理提速是否到位;全面自查本单位本部门审批服务中办事群众是否存在“多头跑”“来回跑”等现象。
四全面开展审批服务前置事项自查自纠。全面清理审批事项互为前置条件的清理,全面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各类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的清理。
五全面开展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自查自纠。全面开展各类审批服务事项流程的优化,努力缩短办事时限的自查自纠;全面开展落实“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的自查自纠;全面开展“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达到“审批速度最快、服务效能最优”目标,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的自查自纠。
六全面开展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规范的自查自纠。全面开展建立健全各类规则制度,逗硬落实各项制度,全面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的自查自纠;全面开展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自查自纠。(县政务中心 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