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发〔2021〕40号)要求,现将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公示如下:
序号
| 证明名称
| 事项名称
|
1
| 乡村医生拟聘用证明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2
| 乡村医生学历证明
|
办理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市民中心2楼B3号卫健委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87960250
如有异议,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科联系。咨询电话:87986170,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29号,邮编:214200。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
原文及***: 关于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