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商务局部门决算(2019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东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东区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大东区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参与拟订全区商贸发展规划,拟订并执行有关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协调全区对外开放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对外开放相关政策。
(二)组织贯彻实施省、市商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参加各类展会等区域经济合作活动,推动商贸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现代流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商贸流通业现代化建设。
(三)参与拟订全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日用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转型升级。
(四)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贯彻落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零售商促销、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组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等商贸流通领域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
(六)负责全区实际利用外资的调度、统计及分析工作,拟订全区外商投资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外商投资及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和规定,受理外商投诉。
(七)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全区进出口贸易运行情况,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商务部门有关进出口环节的方针政策,组织参加省、市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活动,贯彻执行省、市组织的外经贸行业专业人才培训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的方针政策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管理全区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工作,执行国际技术出口管制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贯彻执行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实施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协调服务以及统计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和处理全区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
(十二)负责指导、督促区内重点大型商场、超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专人负责制度,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并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遵守有关公约、条约和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条款,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生态环境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沈阳市大东区商务局要加强全区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出口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沈阳市大东区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沈阳市大东区商务局部门
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商务局2019年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43.0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43.0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3.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3.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539.39万元,增长95.99%,主要原因:一、2019年原沈阳市大东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与原服务业局合并,人员的调入;二、商务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倡导走出去引进来等理念及市商务局拨付的外商投资奖励资金。所以今年收入与上一年相比相差较大。
(二)支出总计2113.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4.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17万元。
2.项目支出1568.86万元,主要包括招商引资、外商投资奖励、政策兑现等业务支出。与上年比较支出增加558.28万元,增长55.24%原因是:2019年商务局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倡导走出去引进来等理念及市商务局拨付的外商投资奖励资金。所以今年收入与上一年相比相差较大。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29.55万元
主要是项目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029.55万元,原因是2019年末市商务局拨付的外商投资奖励资金,因年底封账无法支付该笔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市大东区商务局2019年整体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万元,项目支出1568.8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35万元,包括: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0万元;商贸事务支出1913.35万元,主要包括:(1)行政运行444.49万元;(2)招商引资1460.31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8.5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万元。
包括:(1)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55万元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8.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百分比下调。
3.医疗卫生支出16.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6.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03%,主要是人员的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46.3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6.3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7.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7.8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20.52万元,减少30%,主要是因公出国团组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47.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交通费等,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16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没有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响应中央号召,减少公务接待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没有公车购置情况,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减少公务车使用等原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等。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0%,主要是节能减排等原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49万元,比2018年减少15.68万元,减少3.4% 。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压缩行政开支,减少行政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商务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商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商务局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300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7.56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年初预算项目数量与实际执行项目数量有差距。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要认真制定预算,确保项目数量准确;二是要严格执行预算,确保工作按计划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