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稳步推进乡镇(街道)财政所管理体制改革
为切实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根据中省调整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市委编办会同市财政局,在前期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听取区县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于4月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对乡镇(街道)财政所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理顺。
围绕乡镇财政“生财、聚财、用财、理财”职能定位,调整优化了乡镇(街道)财政所主要职责;规范了乡镇(街道)财政所机构设置,将乡镇(街道)财政所调整为区县财政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财政局与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财政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了机构规格、编制配备、领导职数,并就人员配备、工作考核、负责同志任免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将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稳步有序推进乡镇(街道)财政所管理体制调整、人员转隶定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2020年4月底前完成改革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记者:陈娜 通讯员:董国君)
网络编辑:张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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