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办创建省级安全社区
为着力提高公众安全意识、行为方式和防范能力,减少辖区伤害发生率。红旗办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工作以“人人享有安全和健康”为理念,以“改善居民安全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安全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打造安全红旗“全时四驱”为创建工作载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着力做好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各项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创安工作领导机构,并召集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社区干部、辖区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并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安全社区创建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项目组分别由业务分管领导直接抓,配备的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工作格局。
二是部门联合协作。为了充分发挥辖区各单位“联动”作用,将公安、安监、医疗、卫生、消防等单位条形资源进行协调整合,实现条形资源块状共享,跨部门合作,不同业务范围之间实现平顺沟通、有效互动、信息共享的整体合力。
三是项目分组包抓。各安全创建促进项目分别成立了以项目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项目小组,小组以下各个科室联系各个社区,将创建的动力和责任平均分配到了各个部分和环节,有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提高了创建工作效果。(王姝婷)
网络编辑:孙亚娣
信息审核: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