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提高社区两委成员补贴标准
为了认真贯彻陕西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意见》,铜川市印发了《铜川市加强城市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的实施细则》,从10月份起,全面提高城镇社区“两委”成员补贴;从2016年1月起落实每个社区10万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每个社区工作经费为4.5万元,其中党建工作经费1.5万元。具体提标标准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或年满60周岁人员,以及在社区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大学生村官等,被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成员的社区书记(主任)从每人每月由900元提高到1100元,副书记(副主任)从每人每月由600元提高到800元,委员从每人每月由400元提高到600元;其他居民被依法选举为“两委”成员的,社区书记(主任)从每人每月由2400元提高到2800元,副书记(副主任)从每人每月由1800元提高到2300元,委员从每人每月由1200元提高到1800元。
《细则》对社区服务场所建设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城镇社区办公用房不低于300平方米,新建的社区不低于500平方米,社区要建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广场。提出了社区“两委”补贴、社区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配套标准,其中:社区“两委”成员补贴按省、市、区县三级财政3︰3︰4比例配套;社区办公经费按省级财政每年补助每个社区1万元,市级财政每年补助每个社区2万元,区县级财政1.5万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为10万元,经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3︰7比例配套落实资金。
目前,王益区已全面落实新的社区“两委”成员补贴标准,落实提标资金18.45万元,已将全区145名“两委”成员提标资金在10月份发放到位,其他区县的提标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之中。
网络编辑: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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