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统计局局长路秦洲就“第六次人口普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什么是人口普查?
路秦洲:人口普查就是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间,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人口普查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
记者: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路秦洲:自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同时,人口的总量、结构和人们的居住状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今年开展人口普查,可以掌握十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和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对进一步完善人口、就业、教育政策,正确处理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富裕铜川百姓、建设美好铜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人口普查几年进行一次,一共进行过几次?
路秦洲: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成功进行过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在1953年、19***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今年是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年度。
记者:第六次人口普查如何组织实施?
路秦洲:第六次人口普查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实施。 第六次人口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大致可分为普查准备、登记和复查、数据处理和公布三个阶段。
记者: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过程应该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路秦洲: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各方共同参与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记者: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哪些人?
路秦洲: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这里的境内指的是海关关境以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根据这一规定,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无论是大陆常住人口、港澳台侨人员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包括驻外使领馆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外派劳务人员等,也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已经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属于人口普查对象;来华出差、旅游等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也不包括在人口普查对象范围内。
记者:什么是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
路秦洲: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记者:人口普查对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路秦洲:《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在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权利方面作了严格规定:一是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二是单个人口普查对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三是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四是对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单个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为确保人口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条例》规定,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
记者: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登记些什么内容?
路秦洲: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不同的普查表调查的项目也有所不同。
记者:人口普查登记采用什么方法进行?
路秦洲:人口普查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通过入户询问,将本普查小区中的每一个普查对象的情况如实地登记到普查表上。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填写完毕后,普查员应将所登记内容向申报人宣读,核对无误后,要由申报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所有普查员在执行人口普查任务时,都会佩戴全国统一的证件。采用入户查点询问有许多好处:一是方便群众进行普查登记,入户登记一般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可以减少群众等候的时间;二是便于群众申报,可以保护申报人的隐私,减轻申报人的顾虑;三是可以提高普查登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入户进行询问调查,有利于判断申报人申报的情况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记者:普查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路秦洲:普查员在普查中有权就与人口普查项目有关的问题询问普查对象,有权要求普查对象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信息。普查员不得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普查员在执行人口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普查证件,并对在人口普查中所知悉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或家庭情况,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记者:普查对象应当在什么地方进行人口普查登记?
路秦洲: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同的人员,除在现住地登记外,还需在户口登记地登记相应信息。户口待定的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居无定所的人员在普查标准时点的居住地进行登记。境外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标准时点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普查对象,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和集体户申报登记。
记者:住户在入户登记前需要做些什么?
路秦洲:住户应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每户可以推选一位熟悉情况的成员作为申报人,如实回答普查员的提问,详细申报每位家庭成员的情况,不得谎报、瞒报、拒报。申报人应提前了解家庭及每一位成员出生年月、出生地、户口登记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和原因、五年前常住地、受教育程度、目前就业、婚姻、妇女生育、住房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确保登记顺利进行。
记者:人口普查期间对无户口人员有什么规定?
路秦洲:对于以往因各种原因未落户口的人员,要在认真调查核实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如实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员,可按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记者:如何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
路秦洲: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普查机构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
记者:人口普查资料应如何公布和管理?
路秦洲:人口普查汇总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予以公布。人口普查机构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国家统计局和***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审核后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数据处理形成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由***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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