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确定为第二批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
近日,我市被省人社厅确定为“第二批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同时确定的还有安康、商洛和杨凌示范区三个地市。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铜川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及个人创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措施,鼓励创业、促进创业、扶持创业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创业人员符合规定的,可享受注册资金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贴息、创业培训、社保补贴、创业一次性补贴等扶持政策。2011年至2013年,累计投入创业资金10.11亿元,共举办创业培训班261期、培训7381人,有4967人创业成功。创办企业4967个、吸纳就业17668人。
今年,我市在新区建设了“铜川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照金红色旅游名镇建设了“照金统筹城乡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在黄堡地区建设了“铜川市困难企业职工再就业综合示范基地”,依托三个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促就业工作。同时,组建“铜川市创业联盟”,建立创业专家指导团,挖掘创业者潜能,激发创业者活力,帮助创业者掌握创业知识,提升创业能力。下一步,我市将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指标,列入就业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切实发挥社会各方面支持和推动创业工作的积极作用,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
(记者:段海洲)
网络编辑:刘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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