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超额完成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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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5日发表
12月16日,省节能办通报了全省各市(区)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2012年全省在GDP增长12.9%的同时,单位GDP能耗下降3.54%。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采用量化办法,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满分为100分。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级: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全省11个市(区)政府考核均为基本完成以上等级,铜川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62%,超额完成下降3.3%的年度目标,与汉中、安康两市并列为超额完成等级。按照规定,对考核评价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市(区)政府给予50万元的奖励。
网络编辑:张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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