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油气回收系统工作
近日,市安监局召开全市油气回收工作推进会,全面推动和落实市政府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关于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相关要求,安排部署治污降霾工作。
会议要求各区县、各相关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2013]42号文件关于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油气回收系统的改造工作,并针对全市安监系统近期治污降霾工作和油气回收系统的改造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各经营单位要把治污降霾工作当做现阶段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尽快制定方案,全面实施,年底必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从10月1日开始,全市所有新、改、扩建加油站必须安装系统的油气回收系统,否则不得投入使用。三是各公司以及私营加油站必须于11月10日前编制油气回收系统安装计划并分别报送区县安监局以及市安监局备案,要针对我市实际,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的进行改造实施。12月10日前,所有加油站和油库必须完成局部性或全部性的改造工程,并按照上级要求和作业规定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12月15日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验收和使用情况书面上报市安监局。四是加强督查检查。按照《铜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治污降霾督查方案》的要求,从即日起,市安全监察支队、各区县安监局将全面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治污降霾工作开展督查,对列入市政府办[2013]42号文件要求的关闭点和改造项目,每周保证至少两次深入现场实地的督查工作。对于年终未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系统的,年底前一律停业。(记者:刘晓帆)
网络编辑:崔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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